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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fgh 發表於 2016-9-17 01:37 AM

信義計畫區D3開發 鄧文聰藏幕後? 安定基金追償到底

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6-9-17 01:38 AM 編輯

信義計畫區D3開發 鄧文聰藏幕後? 安定基金追償到底
LTN     2016-09-16

〔記者廖千瑩/台北報導〕因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嫌掏空幸福人壽,造成保險安定基金(簡稱安定基金)必須拿公帑賠付一百多億元,才由國泰人壽接手;安定基金表示,由於鄧文聰遭疑是富創建設現持有的信義區D3土地幕後操盤手,若檢調查出具體事證,安定基金會以清理人身分代表幸福人壽依法行事,意即可向鄧求償。


    D3黃金地換手疑雲+D3土地小檔案

   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由法警戒護步上囚車。(資料照)

幸福人壽爛攤 代賠付百餘億

鄧文聰當年接手幸福人壽後就搶標D3土地,因超限卅三倍買地,遭金管會限期強制出售,後來輾轉由宣稱台港澳合資的富創建設買下,但富創登記地址就在幸福人壽樓上,且與鄧文聰轉投資的長鴻營造關係密切。檢調懷疑,鄧文聰才是富創的實際負責人。

幸福人壽因經營不善,前年八月金管會宣布接管,由安定基金擔任接管清理的動作,安定基金去年三月標售幸福跟國寶人壽,國壽以安定基金賠付三○三億元後標下兩家保險公司,其中光是幸福人壽的賠款就由全民買單一百多億元。
鄧一審判重刑 政府有求償權

D3土地經過七年價值已水漲船高,安定基金對此案究竟是否有求償權?安定基金主管說,根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,公司負責人若未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,造成公司損害,必須負起賠償責任,如今鄧文聰一審判二十八年、併科九億元罰金,等於就是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。

安定基金主管說,因鄧文聰有故意過失且未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,依民法及公司法規定,幸福人壽可以對他求償;且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相關規定,安定基金當年墊付幸福人壽一百多億元,對幸福人壽有求償權,也就是說,幸福人壽對鄧文聰有求償權,安定基金依法可以清理人身分、代表幸福人壽對鄧文聰執行求償權。

是否會即刻對鄧文聰求償?安定基金說,依照公司法、保險法等相關規定,只要檢調查出具體事證,安定基金會以清理人身分代表幸福人壽依法行事,意即可對鄧文聰求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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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u6491 發表於 2016-9-18 05:48 PM

鄧文聰只是代罪羔羊,台灣長期的黑金掛勾狀態是一切的根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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